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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游戏直播网页版    发布时间:2024-09-23 00: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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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陵城区调查,该养鸭场位于王落梧村南侧,主要进行肉鸭养殖。养殖场粪水存于场区内有防渗措施的坑塘内。厂区与外界相连只有一条雨水管道,厂区西侧雨水管道与北侧河道连接,无排放粪水迹象。2022年8月3日山东碧清检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具臭气检测报告,该养殖场臭气浓度达标排放。陵城区要求养殖场加大除臭剂使用频次,进一步减少异味产生。

  经宁津县调查,大柳镇小马村西河道为大田沟。宁津县生态环境分局于7月23日沿河开展全面排查,确认发生水质污染的原因为,大量雨水携带地表面源污染物进入河道,并对河道底泥形成冲刷作用,造成河道水质局部污染。河道上游来水又将局部污染河水汇集并冲刷至下游小马村段,河水内含有黑色悬浮物,导致该段水质整体感观呈现黑色。发现问题后,宁津县生态环境分局立即联合大柳镇政府对大田沟河道水体采取紧急修复措施,通过架设两台可移动式污水处理设备等措施对河道水体做修复,目前河水水质已经全面得到恢复。7月26日,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沿曹塘干沟(上游河道)、大田沟、宁北河(下游河道)约20公里范围采取了12个断面水样,分析结果为各断面符合地表水Ⅴ类水体标准。下一步,宁津县将举一反三,全方面开展排查,进一步督促曹塘干沟、大田沟等沿岸乡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快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进度。并在雨季进一步加大河道巡查频率,及时有效地发现并解决水污染问题隐患。

  德州市宁津县津泉路北首,惠宁餐具厂,无环评手续,乱排污水,没有污水处理设备。

  经宁津县调查,信访中反映为宁津县惠宁清洗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2MA7L5RBP4H,主要进行餐饮餐具清洗。该项目未在《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管理名录(2021年版)》内,根据《名录》第五条的规定,该项目不需要环评手续。同时,该项目也未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内,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该公司已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备,已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处理后的废水经城区污水管网流至县污水处理厂再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经第三方检测,各指标符合规定标准。宁津县要求该公司逐步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下一步,宁津县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督管理力度,一经发现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张大庄镇和大柳镇,举报人称该两个乡镇有大量的散乱污家具生产企业,无人查处,具体几乎每个村都有。

  宁津县张大庄镇、大柳镇木器家具加工产业为全镇主导产业,辖区内从事木器家具白茬加工公司较多。长期以来,张大庄镇政府、大柳镇政府格外的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方案要求,组织干部开展巡查、夜查行动,察觉缺陷及时查处、取缔。此次接到信访后,张大庄镇政府和大柳镇政府立即行动,组织人员开展集中排查,其中,张大庄镇政府出动人员235人次,排查出非法家具作坊5家,均已清理取缔;大柳镇政府出动人员286人次,排查出非法家具作坊3家,也均已清理取缔。(一)持续加大清理整治力度,确保“散乱污”企业不死灰复燃、异地重生,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二)开展有奖举报,动员全社会关注环保、参与环保、宣传环保,保持“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高压态势。 (三)注重疏堵结合。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予以取缔;对具有整改提升能力的企业,在张大庄镇、大柳镇等乡镇投资建设了家具产业园,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入园经营,同时进一步抓好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补齐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

  经乐陵市调查,养猪场为乐陵壹号食品有限公司,现存栏2.7万头,具有环评手续及排污许可证。该养殖场饲养区污粪进入集污池后运往污水站处理,干粪进行移位发酵,产生沼液储存于场区内污水池,用于还田,场区内已实现雨污分流设施。 经排查,该厂南区与北区之间有灌溉沟一条,该沟渠方向为自西向东,沟渠内水质清亮,未发现污水外排,厂区周围存在轻微异味。8月1日,畜牧业发展中心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水质进行仔细的检测,结果符合农灌水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乐陵市责成养殖场对养殖区内粪污及时清洗整理收集,每周对旁边的环境和养殖区喷洒除臭药剂,降低异味的产生。

  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抬头寺镇侯庄村,村西有人私自以盈利为目的挖土填垃圾,再将好土卖掉,要求尽快清理。

  天衢新区成立由城管分局牵头,抬头寺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分局配合组成的专项联合调查组,通过实地走访,调阅资料、问询有关人员等方式,对该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信访人反馈地块位于侯庄村西侧,实际为刘千村土地,该地块为上世纪80年代砖厂取土后形成的坑塘,该坑塘由附近房屋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了回填。目前该坑塘已基本回填平整,现场新发现倾倒土堆2处,抬头寺镇政府发现该情况后立即责成侯庄村委会向辖区派出所进行报警,目前抬头寺镇派出所正对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调查处理中。天衢新区将根据辖区派出所调查的最终结果,依法依规做处理。抬头寺镇政府已安排刘千村委会加强巡逻值守,杜绝再次发生倾倒行为。

  宋楼镇刘李庄村,村中李振远家具厂,无手续,噪音污染严重。向当地反应很多次得不到解决。

  经夏津县调查,信访人反映的立振远家具厂主要经营木材分割及家具组装。现场安装有除尘设施,无工商营业执照及环评手续。该小作坊建厂较早,多年前周围无居民住户,随着发展人口增加,现小作坊周围已被居民区包围。2022年5月17日,夏津县已对该小作坊下达停止排污通知书,负责人当即采取停产措施并对工人进行放假,并表示生产噪音不可避免,将尽快另寻他地进行搬迁。2022年8月3日再次现场核查时,该小作坊车间内无加工生产设施,剩余部分原料及零散物件存放于库房内,现场已不具备加工生产条件。经现场调取该小作坊多天前监控回放,未发现有加工生产现象。下一步,夏津县将加大对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经庆云县调查,举报人反映的位置位于中仓村东南约1.2千米处,“牛粪”堆场属于滨州市阳信县流坡坞镇,与庆云县尚堂镇中仓村耕地相邻。因近期雨水较多,雨水冲刷粪场粪便后溢流至北侧的中仓村耕地内,造成部分玉米死亡。庆云县通过与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阳信分局、流坡坞镇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当事人已对尚堂镇中仓村村东南耕地死亡玉米进行赔偿。

  经宁津县调查,信访描述地为相衙镇八庄村,村西河道为史殷干沟,沿途没有入河排污口。7月份以来,大量雨水携带地表面源污染物进入河道,并对河道底泥形成冲刷,造成河道水质某河段或某时段超过地表水Ⅴ类水体标准。 7月29日,宁津县生态环境局环境检测中心在史殷干沟八庄村河段取水样检测,水样无异味。分析结果为,该河段水质pH值为7,COD为21mg/L,氨氮为1.44mg/L,符合地表水Ⅴ类水体标准。宁津县生态环境分局将进一步加大雨季河道巡查频率,及时有效地发现并解决水污染问题隐患。

  天衢工业园,福盛路88号奥珍印染有限公司,设备与环评不符,渗坑露天,危废未处理。

  经查,德州市奥珍针织厂相较2016年现状评估报告,生产设备部分拆除、部分更新,生产能力未增加、设备总数有所减少。反映的渗坑实际为位于厂区北侧的蓄水池,大多数都用在存放雨水以及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中水,用来生产回用。现场检查时该蓄水池存有大量水待回用。该公司产生的络合盐疑似危险废物, 需进一步鉴定。《现状评估报告》出具后,公司即改用新的污水处理工艺,无络合盐产生。针对该公司将车间出租给循色(山东)植物染色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是否属于重大变动和新污水处理工艺是否有络合盐产生的情况,德城分局已责令德州市奥珍针织厂9月底前完成专家论证。同时,德城分局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对蓄水池周边土壤、地下水进行仔细的检测,预计9月底完成,待出具相关检测报告后做出处理决定。

  经齐河县调查,齐河县焦庙镇庆斌蜂窝加工处,位于齐河县焦庙镇吕庄村,该蜂窝加工处北侧为空地,南侧为309省道,西侧为蜂窝经营者杜庆斌的住处,东侧为加油站。其经营者为杜庆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1425MA3H3ARH2G,主要来加工蜂窝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现场执法检查时,该蜂窝加工处建有一处厂房,厂房内部有2台蜂窝加工机,铲车2台,散煤一堆。经营者杜庆斌未能提供对应的环评手续。齐河县焦庙镇政府与蜂窝加工处经营者多次沟通交流,加工处经营者已将设备拆除、原料(散煤)清理完毕。下一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将联合属地政府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污染问题发生。

  德州陵城区麋镇后里寺村,村东桥底河道内有一头瘟疫死亡的牛,污染河道,无人管理。

  经陵城区调查,后寺村村东桥并非抛牛第一现场,初步判定为河道上游河道漂浮而来。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后即刻对死牛进行采样,经检测样本炭疽为阴性,无传染病毒,也未发现其他传染病病毒。现场取水样一份,检测水质COD38毫克/升、氨氮1.15毫克/升、pH值7.6,均达标。陵城区工作人员对死牛进行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下一步,陵城区政府将组织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继续加强巡河力度,察觉缺陷立即整改,确保不出现污染河道的情况。

  经临邑县调查,举报饼店为临邑县临盘王家面食店;登记注册地位于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韩式街20号;食品经营许可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该经营场所系当事人租赁使用,北面紧邻居民楼,因近期天气炎热,当事人在制作饼类食品时打开了场所门窗进行通风,导致操作间油烟向外扩散,其抽油烟机净化设施未能发挥应有作用,造成刺鼻异味。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场所环境卫生状况较差,不能确保相应食品安全,存在一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临邑县执法人员教育引导当事人进行了拆除整改工作。2022年8月10日,执法人员再次现场复查时,当事人已自行将该场所内的大部分设备设施拆除搬运至别处,当事人未继续在该场所进行生产行为。

  经武城县调查,信访中反映的西环路与龙兴街交叉口西300米混凝土搅拌站为德州市九衢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该企业主要生产沥青混合材料和水泥稳定土。2022年8月1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武城分局曾接到信访人投诉,反映该企业存在扬尘对环境造成污染问题。随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做了现场调查,并根据信访人提供的现场照片、视频材料等,于2022年8月2日对该公司做立案查处(德环武分立字〔2022〕第2026号),同时要求该公司立即完成整改。8月4日,执法人员再次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下一步,武城县将持续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加大力度督促企业按环保要求完成整改,并加强对企业的后续监管。同时,加大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生态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北城街道办事处,玫瑰园小区17号楼楼下,开发商违规在底商开设了一个美食大道,没有专用烟道,从墙上开凿一个洞,油烟直接排放。明显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但是多年来向当地一直反应该问题,根本不给解决。

  经夏津县调查,德百美食大道17号楼楼下鲁味压锅菜、香酥牛肉饼、群英饺子馆等三家饭店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且都出具了油烟净化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其中鲁味压锅菜于2022年8月22日开业,油烟净化器使用5天,尚未达到清洗日期,香酥牛肉饼、群英饺子馆均有定期清洗记录。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与住建局沟通,德百美食大道在筹建期间改造了专用烟道。相关营业执照的审批已按照《德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执行,现场符合《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要求。下一步,夏津县将持续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力度,督促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

  德州市宁津县张大庄镇田庄村村内张金乐木器厂,无环保设施,噪声和粉尘污染严重。

  经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津分局联合张大庄镇政府进行了现场检查,张大庄镇田庄村东首存在木器厂,经营者张金乐,身份证号码371422********6016。该木器厂建设在居民区内,为木器白茬加工项目,只安装了简易的布袋除尘器,无环保手续。现场检查时,该木器厂内有2个工人正在作业,布袋除尘器未开启,现场有粉尘。因该木器厂位于居民区内,不具备整改提升条件,将由张大庄镇政府监督其清理取缔。同时,为防止其偷偷生产,张大庄镇政府已于8月17日对其采取断生产用电处理,8月31日已清理取缔完毕。

  经临邑县调查,信访人所反映养殖场于2019年3月4日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该养殖场共建有3栋鸡舍,其中1栋处于空栏状态,目前存栏量3万2千余只蛋鸡。现场调查时,在养鸡场北侧、自动清粪机处场地散落有鸡粪,现场未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气味刺鼻,面积约40*5=200㎡,有20立方左右。该单位建有自动清粪机,养殖产生的鸡粪清理后装车外运,用于农田种植。因近期雨水多,造成鸡粪清理不及时。临邑县于2022年8月20日对该养殖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现场要求该养殖场保持现场清洁,定期喷洒除臭剂,及时清运鸡粪,杜绝异味扰民。

  抬头寺镇贺庄村,村西北角堆放大量的垃圾到今天都没有清洗整理干净,现在又继续倾倒大量垃圾。

  经天衢新区城管分局与抬头寺镇政府实地查看,信访人反应地块位于贺庄村西侧,2021年6月,原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收到一件与该信访件反映问题位置一致的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信访件,抬头寺镇已于2022年6月底将该地块完成清理,恢复原貌。2022年8月17日,为便于村民出行,贺庄村村委会对田间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购进石子三车,已全部铺设完毕,现场无其他垃圾倾倒现象。下一步,抬头寺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对该地块违规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监管和检查,切实杜绝违规倾倒行为的发生。德州市城管局运河分局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从重进行行政处罚。

  经齐河县调查,美盛源家庭农场(92371425MA3H5871XE),营业范围为肉鸡养殖、销售。2016年9月,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诺备案回执》,备案号:2016027号。2022年8月25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2371425MA3A5871XE001Z。该家庭农场养殖产生的鸡粪进行好氧发酵生产有机肥,发酵过程中所产生的臭气通过集中收集处理,然后经排气筒排放。现场有轻微异味,为鸡粪从鸡舍运至治污设施过程中产生,工作人员调阅该农场大气污染物自行监测报告,臭气浓度达标。2022年8月18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委托山东鼎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性检测,臭气浓度达标。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联合宣章屯镇人民政府现场要求其加强日常管理,通过采取增加喷洒除臭剂频次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异味。

  经平原县调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位于道口村村西,毗邻武城县。举报人所承包的土地位于武城县郝王庄镇与平原县王杲铺镇的交界处,因近期雨水较大,举报人承包地块地势较低,雨水难以排出,造成该地块庄稼减产。现场检查时,养猪场目前属于闲置状态,未进行养殖。养鸭场现养殖肉鸭幼苗8000只,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场。该养鸭场配套有氧化池3处,粪污运输车1辆,并按照畜禽养殖要求对养殖粪污做处理。养殖场北侧有一条位于郝王庄镇境内的沟渠,该河沟目前处于淤堵状态,现场检查未发现养殖污水外排,未对周边地块庄稼造成影响。下一步,平原县对该养殖场加强监管,要求养殖户及时清洗整理收集养殖粪污,减少养殖对旁边的环境的影响。

  新华街道办事处德城安居苑A13号楼2单元3楼西户捕鱼装卸东西噪音扰民,凌晨楼下遛狗,狗叫声噪音扰民。

  经德城区调查,该问题反映的小区位于新华街道办事处于庄社区,收到转办件后,新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2次到安居苑A13号楼2单元3楼西户了解情况(均无人在家,且敲门后没听到狗叫声)。通过向物业公司了解,被投诉人以打渔为生,存在装卸捕鱼装备情况。8月30日,于庄社区干部上门联系住户,积极劝说其合理的安排出行时间,减少噪音、防止扰民。下一步,德城区责成新华街道办事处定期对该区域进行巡查,社区物业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发现噪音扰民问题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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