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2007]72号) 问:为什么国家要对塑料购物袋提出限制生产销售使用的政策? 答:我国每年都要生产、销售和使用大量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在为广大购买的人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据测算,每生产1吨塑料,需消耗3吨石油;目前我国每年随生活垃圾进入填埋场的废塑料占填埋垃圾重量的3-5%,其中大部分是废塑料购物袋,特别是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废塑料在自然条件下不易降解,造成长期的、潜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一是废弃塑料包装物混在土壤中,易造成土壤板结,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二是抛弃在陆地或水体中的废塑料包装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入,导致动物死亡的事件屡见不鲜;三是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废弃塑料很难处理,混有废弃塑料的生活垃圾不适用于堆肥处理,分拣出来的废塑料也因无法保证质量而很难利用。 从1999年开始,我国陆续有北京、天津、江苏、辽宁等十多个省市出台了限制使用超薄塑料袋的规定。由于是局部性的限制政策,超薄塑料袋在管理难度较大的农贸市场以及铁路、交通等流动场所还在大量使用,危害环境。 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从源头采取有力措施,限制塑料购物袋使用,引导公众科学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等12个部门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总结以往部分地区、行业治理“白色污染”的经验教训,借鉴国际经验,研究起草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上报国务院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下发。 答:超薄塑料袋是指袋单层膜厚度小于0.025mm的塑料袋。我国《商品零售包装袋标准(GB/T18893-2002)》明确规定,非降解塑料袋厚度应不小于0.025mm。 《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要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相关政策、标准、技术等办法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倡导消费者重拎布带子、重提菜蓝子,减少使用塑料袋。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在我国之前有哪些国家和地区限制塑料购物袋的使用? 答:近年来,许多国家和地区基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开始对塑料购物袋的生产和使用采取禁止和限制政策。南非从2003年5月起禁止使用厚度在0.03毫米以下的超薄塑料袋,同时要求零售商对塑料袋收费。东非共同体五国中,除布隆迪外,全部采取了限制使用塑料袋的措施。爱尔兰从2005年3月开始对每个塑料购物袋征收相当于13美分的税。德国、荷兰、英国等国的超市都用纸袋替换了塑料袋,一些尚在使用塑料袋的地方,多数也是有偿提供。孟加拉国、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已立法禁止生产、进口和使用塑料袋。韩国1999年实行购物袋收费,塑料袋的使用减少60%。日本也已开始研究,立法限制购物塑料袋的使用。香港将在2008底征收购物塑料袋环保费。台湾地区从2002年开始,购物塑料袋不再免费提供。 问:限制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及使用,会不会影响百姓正常生活及塑料袋生产企业的经营? 答:限制超薄塑料袋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百姓可使用非超薄塑料袋或可降解塑料袋,同时倡导群众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积极选用绿色、环保的包装袋,不会影响正常生活需要。 生产塑料购物袋的工艺较为简单。一般是将塑料粒子原料通过加热挤出,吹塑成塑料薄膜,然后由制袋机裁割成相应规格即可。超薄塑料购物袋和普通塑料购物袋的生产工艺基本相同,生产企业只需对生产工艺稍作调整即可生产得到超薄塑料购物袋或普通塑料购物袋。只是生产普通塑料购物袋的原料成本略为增加,而设备及生产员工等生产情况基本没有改变,无需更多投资。因此禁止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对现有生产企业的生产不会有多大影响,对就业和社会稳定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问:国家既然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为什么还提出要对塑料购物袋实行有偿使用? 答:目前商场免费为消费的人提供塑料购物袋,其费用成本是计入到商品价格中的,对塑料购物袋实行收费,不过是变“隐性收费”为“显性收费”而已。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可以避免过度滥用塑料购物袋,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总量,节约世界资源;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节约意识、环境意识,促进塑料购物袋的回收再利用。 答: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超市节能问题报告》指出,按照销售5万元商品用1000多个塑料袋计算,整个超市行业每年消耗的包装袋费用达50亿元。按目前1吨塑料1.2万元计算,超市需要包装袋总量超过了40万吨。据中国塑料加工协会测算,菜市场、集贸市场、百货商店、书店、饮食店、水果摊点等塑料袋的用量一般是超市用量的3倍,约120万吨。这样,用于商品包装购物袋的塑料袋总量约160万吨。 答: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要从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生产耐用、易于回收的塑料购物袋,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为此,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在2008年6月1日前出台和实施有关政策。一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修订《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将超薄塑料购物袋列为淘汰类产品,禁止在全国生产、销售和使用。二是,商务部要会同发展改革委制定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管理办法,并抓好落实。三是,质检总局要加快修订相关国家标准和产品标识,建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四是,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废塑料处理处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五是,财政、税务部门要尽快制定抑制废塑料污染的税收政策,利用税收杠杆调控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问:如何确保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政策的有效实施? 答:首先,要加强宣传,营造科学使用、节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充分的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重要意义,使众多购买的人和生产、销售企业自觉科学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依法生产、销售合格塑料购物袋。第二,强化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责任。地方政府负责本地塑料购物袋限产限售限用工作的落实,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确保限产限售限用措施落实到位。第三,加强监督检查。质检、工商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铁道、交通、民航、旅游等主管部门要采取一定的措施督促落实《通知》要求并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力度。各地方部门要强化责任,加强行政监察和执法监督检查,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的,要依照法律来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