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开始,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本市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 为了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各项政策落实到地,促进生活垃圾减量,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市、区两级的工作部署,以辖区塑料袋用量较大的农贸市场为重点开展了专项整治,对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以及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5月9日上午,执法人员先后来到兆军盛菜市场和朝阳门南小街菜市场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经查,俩市场均在显著位置公示了大中小号各类塑料袋的价格,未发现有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以及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据市场主办单位介绍,俩市场的塑料袋均由市场主办单位从正规生产厂家定制并销售给市场内各商户,塑料袋上面还按照要求印有市场名称以及生产厂商的名称、地址、检验合格证等信息。 执法人员要求市场主办方要落实好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各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坚决杜绝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以及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了配合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方面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在辖区各市场充分的利用广播、海报、公告栏等宣传方式,向商户、顾客宣传垃圾分类法律和法规,科普环保知识,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使用布袋、手提篮等替代方式购物,从源头上减少塑料袋使用。此外,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辖区内各农贸市场采取“一日两巡”的方式,严查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以及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此外,东城区市场监管局率先推广塑料袋超市化管理。借鉴超市管理模式,在市场内推广使用手撕塑料食品包装袋代替手提式塑料袋,促进顾客自带口袋或菜篮购物,培养市民养成自带口袋购物的良好习惯。 经过前期的宣传,各市场主办单位都能很好地落实相关政策要求。5月1日至今,东城区各农贸市场内暂未发现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以及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14家市场主办单位全部按照标准、要求从正规厂家定制了市场专用塑料袋,供消费者购买。 下一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并继续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科普宣传,全力做好辖区内垃圾分类和限塑工作。